招标项目:大庆市人民医院关于宣传品制作商采购招标 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
一.大庆市人民医院宣传品采购的范围:条幅、宣传板、胸 牌、门牌、展架、灯箱等。
二.供应商入围标准条件:
1.经营范围:平面设计、3D设计、环境设计、喷绘、 雕刻、广告灯箱及各类广告需要的灯光制作、广告设计,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 务、亚克力吸塑字、雕刻字、水晶字、钛金画册、彩页 印刷、不干胶等等。
2.规模: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单位成立时间3年以上。
3.信誉:为市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定点合作的单位3家以上,以合同为准。
4.产品质量:国家规定标准合格产品。
5.售后服务: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6.产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7.产品规格:有自主设计能力,符合医院需求。
三.宣传品制作类别目录即要求见投标须知。
四.投标人于2018年6月12日—6月14日到大庆市人民医院宣传科(机关二楼)递交公司资质,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 照的经营范围内,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本项目。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 要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查完毕后带回。
五.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好后,开标前递交招标办。
六.交货维修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详细地址: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41号 邮 编:163316 联 系 人:周跃军 招标办公室电话: 6612802
投 标 须 知
一.招标项目及要求:
1.项目:大庆市人民医院宣传品制作采购招标
2.要求:
(1)现场按院方提供的招标目录进行报价。
(2)中标者供应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证件齐全,保证质量。
(3)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中标者负责处理, 承担相应的责任,终止合同。
(4)投标报价包括制作品及其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 缴纳的所有税费,并包含了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 一切费用。
(5)如果医院监管部门发现部分制作品市场价格波动 过大(波动幅度在合同价20%以上),执行市场价格。
(6)对于合同价目表外的宣传品制作,应低于市场价。
(7)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8)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之内。
二.付款: 中标供应商根据医院每月需求,在月末根据宣传品制作明细及使用科室签字结算。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文本一式四份。
1.目录并标明页码。
2.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制作品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 单独提供数份,方便评标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力量,信誉(为市属机关、 大型企事业单位供应的合同)、质量、环保、等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产品质量承诺书。
5.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每个投标人递交1个投标文件密封袋。
2.密封袋封面应分别写明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并注 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3.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递交给招标办。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单 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 糊不清、影响评标的。
(3)超过截止时间未送达投标文件的。
(4)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五.谈判与评标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下午13点 30分
2.开标地点:大庆市人民医院机关三楼会议室(如有变 化电话通知)
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投标人代表应携带 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到达会场,未按时 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4.谈判小组有权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并请投标人给 予解释;转入评标阶段时,所有投标人应回避等候定标 结果。
5.进行三轮价格谈判。
六.评标原则
1.签署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2.能提供最合理的投标报价。
3.服务承诺及具体服务保证措施。
4.质量承诺及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5.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快。
6.性价比最优原则。
7.同等条件价格最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