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大庆市人民医院维修材料供应商确定招标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一.大庆市人民医院维修材料采购的范围:电工维修材料、管工维修材料、木工维修材料及其它维修材料。
二.供应商入围标准条件:
1.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工电料、阀门、水暖器材、机械设备及配件、饮食器械及厨房用具等。
2.规模: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面积300平米以上。
3.信誉:为市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定点供应的单位5家以上,以合同原件为准。
4.产品质量:国家规定标准合格产品(品牌、型号、产地厂名)。
5.售后服务:质保期两年。
6.产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7.产品规格:符合医院需要。
三.维修材料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品质量、售后等具体要求及目录见投标须知。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
2.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本项目。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要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查完毕后带回
五.公示期2018年6月4号—2018年6月6号。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好后,招标前递交后勤。标书应为订本式,有目录并标明页码。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好后,招标前递交评标组。
六.交货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详细地址: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41号 邮编:163316 联 系 人:纪元 办公室电话6612998
投 标 须 知
一.招标项目及要求:
1.项目:大庆市人民医院维修材料供应商确定招标
2.要求:
(1).现场按院方提供品名、规格、型号的招标目录进行报价。
(2).投标时需提供全部样品。
(3).中标后供货质量不得低于样品质量(中标样品现场封存),不得提供冒牌及不合格产品,否则一旦经第三方质检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终止合同并追责。
(4).中标者供应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证件齐全,保证质量,铜线必须国标(提供佐证材料),能提供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要提供强制性认证。
(5).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中标者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终止合同。
(6).投标报价包括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并包含了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
(7).如果医院监管部门发现部分维修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过大(波动幅度在合同价20%以上),执行市场价格。
(8).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9).售后服务:质保期两年。
二.采购数量:
根据医院需求采购
三.付款:
中标供应商根据医院计划每月供货,验收入库,待领用科室出库后结算,减少库存或零库存(中标供应商在总务科库房投放贰个月计划的维修材料)。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文本一式四份。
1.目录
2.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维修材料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单独提供10份,方便评标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术力量(售后服务有专业技术人员),信誉(为市属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供应的合同)、质量、环保、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品质量承诺书。
5.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每个投标人递交1个投标文件密封袋。
2.密封袋封面应分别写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并注 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3.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给评标组。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影响评标的。
(3).超过截止时间未送达投标文件的。
(4).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六.谈判与评标
1.开标时间:由后勤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大庆市人民医院后勤会议室(如有变化电话通知)
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到达会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4.谈判小组有权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并请投标人给予解释;转入评标阶段时,所有投标人应回避等候定标结果。
5.进行三轮价格谈判。
七.评标原则
1.签署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2.能提供最合理的投标报价。
3.服务承诺及具体服务保证措施。
4.质量承诺及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5.售后服务时间最长。
6.供货来源稳定、充足、供货商属大中型企业
7.性价比最优原则。
8.同等条件价格最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