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医疗责任险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10万元/年
二、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一)服务时间:按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一年一签,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三年)
(二)服务地点: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市妇幼保健院)
三、医疗责任保险服务要求
(一)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服务费用最高为10万元,以预算金额和服务方案同时评比。
(二)保险公司应同时具备医师执业保险及患者医疗意外保险资质。
(三)在购买、索赔等过程中,保险公司可提供高效、友好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能够顺利获得所需的保障。
(四)保险公司必须深度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全过程,为医院提供专业、主动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1) 及时响应与介入:在接到医院纠纷通知后,应派员介入,了解案情。(2) 赔偿方案测算:根据医疗损害责任认定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为医院提供专业、科学的赔偿金额测算与分析。(3) 参与谈判:应医院要求或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与或指导医院与患方的协商、调解会议,提供谈判策略建议。(4) 法律支持:在纠纷进入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诉讼等程序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与协助
(五)医疗责任保险还可帮助医院和医护人员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提供风险管理和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六)医疗责任保险可覆盖多个医疗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内 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医技、健康体检等,以满足医院和医护人员的保障需求。
(七)医疗责任保险可提供全面的保障,包括医疗事故、误诊、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保护医护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疏忽或错误导致的医疗事故,不会因个人失误而面临巨大的经济赔偿压力。
(八)纠纷处理过程中的材料支持:在纠纷协商、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应根据处理进度,及时审核并确认赔偿计算清单、协议书等相关文件,为后续快速理赔奠定基础。
(九)理赔申请与支付:纠纷经双方自愿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人民法院判决形成最终解决方案后,医院凭相应的《和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收到上述最终文件及完整的理赔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赔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提供本项目投标保险公司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从业相关资质
(五)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