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单位
大庆市人民医院
二、招生对象
1.2015年~2017年毕业已在全省三级甲等医院或2018年毕业已在全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可报名参加相应学科培训。报考专业需在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内。
2.2015年~2018年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拟进入全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者,专业需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3.2015年~2018年毕业,已在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可报考当地培训基地全科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2015年~2018年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限定报考就业所在地的培训基地全科专业,如当地无培训基地可选择报考就近的培训基地。
5.鼓励2013年~2014年毕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医疗工作,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报名参加培训。其从事专业需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
6.鼓励2013年~2014年毕业,在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全科方向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报名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7.鼓励2014年~2015年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医学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证明),报考服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培训基地全科专业优先录取。
8.2016年~2018年毕业,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培训后应回原单位工作,需与委派单位签署协议,如本地区无培训基地可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考。
9.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可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在线报名:2018年6月20~7月1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拟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报名(网址:http://zs.hlj.zygp.net)。按照要求下载并填写《黑龙江省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准确填报相关报名数据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委派的学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员需携带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原始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基地参加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三)现场确认地点
大庆市人民医院,机关楼四楼,毕业后教育科(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41号)。
(四)现场报名材料
1.提供《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大庆市人民医院,毕业后教育科
联系人:刘颖新孙立影
电 话:0459-6612805,0459-6612693
邮 箱:dq6612805@163.com
四、考录工作
理论考核和面试。百分制。理论考核占总分70%,面试成绩占总分30%。理论考试:单选题70题,基础医学知识(生理、生化、病理、解剖、内科、外科)50%,所申报专业知识50%,时间为60分钟。考试时间在2018年7月16日~7月23日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计划招生名额
共70名,具体专业及计划见附表1。
六、培训方式
(一)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二)本科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接受2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专业型学位博士研究生接受1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学术型学位硕士须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相关待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科教发〔2014〕149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社[2015]79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6〕118号)文件精神发放。
八、其他事项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主管部门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报考资格弄虚作假、招收考试中违纪者,经核实后将取消其2018年招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全省通报并计入考生考核诚信档案,3年内不允许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历届无故退培者,3年内不得报考
相关信息及表格可在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及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下载。